各市州医疗保障局:
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使用,根据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<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印发医疗 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国卫医发〔2022〕6 号),我局开展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关工作的问卷调查。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开展时间
2023年5月12日至6月12日。
二、 调研对象
医护人员、患者及其家属、医保工作人员、医疗物价人员等有关人员。
三、 参与方式
组织有关人员关注“湘医保”微信公众号,再依次点击以下按 键:"服务平台”→ “医保服务”→ “业务办理”→ "更多”→ "诚信医保"→ "问卷调查",然后根据提示填写提交。
四、 相关要求
1.充分认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重要意义。不 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不能共享互认,是长期以来群众反 映强烈的“急、难、愁、盼”就医问题。推动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 享互认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重大 改革,对减轻老百姓就医负担,促进医保基金安全高效使用均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。
2.请各市州多措并举做好问卷调查动员部署和宣传工作,积 极发动有关人员参与问卷调查。参保人员的问卷调查可在医疗机构稽核、交叉检查等时顺便开展,确保真实有效。
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
2023年5月12日